日期:2013-05-24~2013-05-27
会总体规划和实际参展规模对展位位置作相应调整及增、减。
(2)主办方将在展馆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负责展会知识产权处理工作。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进行知识产权审查;接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投诉,协调解决侵权纠纷;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和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采取遮盖、撤展等处理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等活动。
参展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知识产权